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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关于试用期,这些问题一定要明白!
发表时间:[ 2023年07月21日 20:12 ]    浏览次数:[ ] 分享到:

初入职场的小伙伴

可能正在经历“试用期”


如何顺利度过这段成长适应期

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这篇一定要看!

试用期多长时间合适?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不发工资,违法!

《劳动法》明确,“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即使劳动者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也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法》明确将劳动报酬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被拖欠工资

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

也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

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或向有管辖权的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

申请调解仲裁

试用期能不签合同吗?

不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试用期需要缴纳社保费吗?

必须缴纳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这是具有法律强制规定的


即使是在试用期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也不能不缴社保费


违法约定试用期,要支付赔偿金吗?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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