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是高职学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巩固所学知识,开发智力,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过程。为了规范实践教学工作的管理,提高实践环节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践教学的目的和任务
(一)通过教学实践,加深学生对所学理论的理解;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操作能力、观察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造能力;培养学生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学风。
(二)实验室应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规定的项目、学时开出基本教学实验,保证完成规定的实践教学任务。
二、对实践教学的要求
(一)所有教学实验,都应有实验指导书,单独设置的实践课应有实践大纲和教材(或讲义);
(二)实践教材或指导书的选用上,原则上由实践课教师提出,由实验室主任或教研室主任审核确定;
(三)实践教材或实践指导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对学生的基本要求,每项实践的目的,对实验结果的要求与思考题等;
(四)实验讲义或指导书的编写,应由实验室主任或教研室主任组织具备一定教学经验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完成;
(五)单独设置的实践课,列入教学计划,单独计成绩;
(六)教师必须认真做好实践教学的准备工作;
(七)各系实验室、教研室应组织教师开展实践教学法研究,改革实践教学,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八)教师进行实践教学按有关规定计算教学工作量;实践课有笔试和操作考试的,各系根据实际班级人数及需要的时数折算教学工作量;
(九)充分调动从事实践教学教师的积极性。对长期从事实践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的教师,对他们的业务考核,主要以实践理论、实践教学、实践技能和工作成绩为基本依据,在讲课费标准、工资晋级、福利待遇和教学成果评奖等方面与理论课教师同等对待。
三、实践教学考核办法
各系部的实践教学采取考查和考试两种办法进行考核。对于单独设课的实践教学课程,除了进行平时考查评定出平时成绩外,课程结束后必须进行严格的考试;对于不单独设课的实践教学也必须进行考核,考核采取考查的形式,以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表示。
四、实验教学资料管理
实验结束后,有关资料由各系实验室保存(至少三年)。
五、本办法自院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