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是教学内容的载体,是实施教学的必备条件,是深入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了加强教材使用管理,理顺教材征订、发放和保管工作,保证学院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的征订时间
各系部应根据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在每学期第十八周将下学期教材征订计划报教务处。
二、教材的选用
(一)应尽可能优先选用教育部高教司推荐的21世纪高职高专规划教材或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在同类教材中,通过比较,择优、择新选教材(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结合我院实际,注重教材实用性。
(二)教材已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确因特殊原因必须更换时,由教研室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经系部主任审核,教务处长同意后,由主管教材人员进行调整。所选教材出现不适用或错误等问题,责任由选用单位承担。
(三)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同一门课,应尽量选同一种教材。
(四)因教学需要需自行编印教材(讲义)时,由有关系部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审批后,于使用前3个月交稿,经主管教学院长同意后方可印刷。各系部主任要严把自编教材(讲义)质量关。
三、教材的订购与入库
(一)教务处应及时、准确地将各系部预订的教材进行汇总并交书商订购。订购教材应在寒暑假期间入库。预订的教材因出版社原因造成教材不能及时到位或确实无法落实时,教务处应及时与有关系部协商采取措施解决。
(二)教材订购应由教务处统一负责办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自行订购。
四、教材的领用和发放
教务处按所开课程为学生准备教材,保证学生在开课前拿到教材。开课前,以系部为单位凭学生预交的教材费收据到教材室领取教材,并办理领用手续。学生因丢失或损坏需重购教材的,可凭学生证到教务处购买,因教材印刷错误,一周内可到教材室调换。各系部每学期将学生用书清单送交财务处,学生毕业时由学习委员负责到财务处结算,多退少补。
五、本办法自院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